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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20-02-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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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2月,中辦、國辦印發《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》,要求各地制定化工園區建設標準、認定條件和管理辦法,并對現有化工園區開展全面評估和達標認證。截至本月,江蘇、浙江、山東等多省已完成化工園區認定工作。化工園區作為化工產業發展的重要載體,開展園區認定有助于進一步加強對園區管控力度,解決化工企業小、散、亂的突出問題,明確智慧、綠色的發展方向。同時,有助于園區內企業安全環保整治與污染治理設施建設,為園區集中、綜合式污染治理模式帶來廣闊的市場空間。 山東省化工園區名單: 江蘇省化工園區名單: 浙江省化工園區名單: 河南省化工園區名單: 甘肅省化工園區名單: 陜西省化工園區名單: 廣西省化工園區名單: |